司律二試答題方法
在審題的技巧上,使用自動鉛筆標記比直接用黑筆更靈活。司律考試的題目通常篇幅較長,且隱藏許多小爭點,若用黑筆圈畫,容易讓試卷變得凌亂且不易修改。相較之下,鉛筆的可擦性讓標記過程更加高效,能將關鍵字與疑點清晰地圈出,並在必要時重新整理標記,避免遺漏重要資訊。因此拿到考卷後,先審閱整份題目,而非採取逐題作答的方式。在每一題旁標註配分與作答時間,並嚴格按照時間規劃進行,以確保每題都有充分且合理的答題時間分配。然後圈出題目中的爭點,並在旁邊簡單寫下自己的見解與大綱,確保能夠快速掌握解題方向,不至於在作答時因為思路不清而浪費時間,這樣可以從全局的角度掌握題目架構,並有助於在審題過程中釐清思路。若遇到綜合題,會建議特別預留至少一小時來進行作答,因為這類題目通常給分慷慨且難度適中,只要條理清楚,具備完整的論述,就能爭取到較高的分數。
在書寫過程中,注重字體的清晰度與排版的整齊性,會建議使用0.7的黑筆,確保字跡清楚可讀。即使字體不美觀,只要能保持分點分段的格式,閱卷老師仍能快速理解答案內容,從而提高評分效率。也會根據題目的需求與作答情況靈活處理標題,若已經確定結論,便直接將結論作為標題;若仍不確定,則使用疑問句來表達思考方向,讓答案看起來更加條理分明且具有邏輯性。
在時間管理上,我會將手錶調快幾分鐘,為最後的檢查預留時間。每科的時間分配會提前計劃並標註在考卷上,實時檢查進度,避免某題耗時過多影響後續作答。如果時間允許,我會回到留白部分補充爭點或修正答案。最後五分鐘,我會快速檢查劃卡,確保答案完整無遺。
在考試中,法條的使用也是關鍵一環。司律考試附有法條本,我會利用摺頁方式將刑法、刑訴法等重點部分標記,方便快速翻閱。雖然時間有限,但翻閱法條時常會啟發新思路,幫助解答原本不太確定的題目。
總之,掌握時間分配、審題技巧以及清晰的表達方式,是應對考試壓力的關鍵。在這過程中,不僅要不斷精進自己的技巧,也要保持冷靜與自信,為每一次考試努力畫上圓滿句點。
在面對一個有爭議的法律爭點時,採取簡潔且有效的寫作方式不僅能節省時間,還能突顯個人見解。當時間緊迫時,可以直接歸納兩種見解,並表明自己的立場。例如:「關於某爭點,有A、B兩說。A說認為……;B說認為……。然學生認為因為……(B說的優點),故以B說為可採。」這種方法將爭點討論濃縮為幾句話,省略繁瑣的分段敘述,快速完成論述的核心部分,特別適合應對考試中的申論題。
另一種有效的寫法是「先寫不要的,再寫要的」,能讓論述更具層次感,呈現出明確的辯論效果。例如,先描述實務或對立說法:「實務上有認為……(寫出實務見解)。」接著再陳述自己的立場與理由:「惟本文基於以下理由,認為……(寫出學說見解並強調其優點)。」這種寫法不僅清楚對比不同觀點,還能逐步展現自己支持的見解,符合改制後考試強調「就本案附具個人意見」的要求。
兩種寫法各有適用場景。如果需要簡潔表達或面對多題爭點,可以採用歸納兩說的方式,效率更高。而如果題目要求詳述見解,或希望展現完整的論證過程,「先寫不要的,再寫要的」則更為適合。靈活運用這些方法,不僅能夠更有效地解決申論題,還能展現清晰的法律思維與分析能力。
實務見解重要性? 暗器重要性?
其實我自己就沒寫到該見解,而是笨笨地把找到的法條列出來(在這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這
幾條,更別說實務見解XD),然後再當場想像可能有什麼爭點,結果分數似乎還行。總
之,大家常說某些題目就是要考某個判決或某個學者暗器什麼的,但從我個人經驗來看,
似乎老老實實地開出法條(這大概是最低要求)、然後一一列出涵攝過程中讓你猶豫的點
、步驟(aka 爭點?!),就能夠得到分數了。
我的時間分配主要是參考這位作者的心得(http://goo.gl/1w0klt),他在表格裡面區分出實際作答
時間(但民事法這科現在因民法民訴已經拆開來考,實際作答時間要重算),
考試常犯錯誤
一、審題太慢
平常多練習做考古題
二、字寫太慢、太醜
考前練習寫題目,字寫大一點,緊密一點
三、文字太白話
多背法條、看判例
四、條文不熟
多做題目、背法條
五、格式雜亂
先審題並列大綱
六、答非所問
題目要看清楚問什麼,重點多寫,非重點少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