片長 110分

影評/觀後感

一開始的所有假設,看起來很有說服力,但通通被推翻

而後來的逆轉勝,只能說很有亞洲式的味道,

不過我個人認為,比起歐美片的失控的陪審團,還是差了一點。


劇情透露

故事是以韓國法院,第一次的讓陪審團團員,來參與判決犯人,

為了避免出現,令人意外的結果,特別安排了被告已經認罪的案件,陪審團團員,只要決定量刑就好,

但是,到了案件開庭,被告卻不承認犯罪, 

為了避免配審團的結果與法律精神過於違背,

於是,司法部部長,希望法官可以暫時停止審判,但法官不同意,

此時,8號審判員失蹤,原來 8號審判員要去民事科處理私務,但意外地碰到被告,之後,所有陪審員都回到陪審位子,

此時,法醫對被害人的屍體,說明死亡原因,

但 6號陪審員不認同,

法官詢問6號陪審員,有沒有醫學相關學位,並要求6號陪審員安靜,否則會請他離庭,

但6號陪審員還是止不住的發言,所以被法官請出去,

此時 8號審判員,要求確認,被告能不能使用,文書記載上的凶器, 

5號配審員,提出了一個有趣的看法,你怎麼知道被告,是不能用凶器,還是不想用凶器,

經過爭論以4:3 同意測試被告,能不能使用凶器,

審判長要求被告拿住凶器用力往下敲,

豈料被告將凶器往下敲的時候,凶器竟然飛了出去,打傷了審判長,

審判長在療傷之後,繼續進行審判,在審判結束後,由陪審團定奪,

在判決被告是否有罪的時候,有罪的票數是6張,清點後,發現 8號審判員,還沒有交出決定的紙張,

 8號審判員,要求查看被告犯罪的相關罪證,

5號配審員,一直強調法醫的證據,

但是 ,8號審判員提出了新的看法,

4號陪審員 ,因為不耐久候,提出了多數決的看法,

此時, 7號陪審員也提出撤銷有罪判決, 

1號陪審員,則發現了更多的新證據,

為了確定被告到底有沒有犯罪,陪審團決定去探勘犯罪現場, 

司法部認為,這個陪審團探勘犯罪現場,有利宣傳配審制,就同意了。

所有的陪審員,都在現場確認了,可以看到犯罪者的臉,

所有陪審員給予被告 25年徒刑,

但到了開庭前夕,陪審員卻意外地發現,被害人有可能自殺,因此在宣判前,給了審判長,被告可能是無罪的意見,

審判長,最後依據法律的原則,存疑時有利於被告,宣判被告無罪,

最後以一張 2008年,第一屆陪審員的合照,收場。

-全劇終-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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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